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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一五”规划局部调整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0-11-11

关于对“十一五”规划建设目标作局部调整的通知

北外校发[2007]39号

校内各单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配套的子规划实施一年多来,学校各项建设进展顺利。根据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变化,经过专家论证和征求意见,经2007年10月9日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十一五”规划建设目标作如下局部调整:

一、关于“十一五”时期学校的基本工作思路

建设“三大中心和二大工程”的规划目标调整为:建设“四大中心和二大工程”,即建设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日本学研究中心、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中心和中国海外汉学研究中心,建设人文社会科学工程和校园工程。

二、关于学科建设

1外语语种规模和增设非通用语种数量

规划目标调整为:“十一五”时期,力争使外语语种规模达到43个;增设9个非通用语种,即印地语、乌尔都语、波斯语、希伯来语、挪威语、冰岛语、丹麦语、希腊语和菲律宾语。

2.调整教学机构

规划目标调整为:建立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亚非学院、欧洲语言文化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院、计算机系。

三、关于校园建设

校园建设规划里的基建项目,以教育部批复的“十一五”基本建设项目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0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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