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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定期统计发布制度》

作者:时间:2010-11-02

 

 

北外校发[2010] 31号

关于印发《北京外国语大学基础数据定期统计发布制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基础数据的管理,保证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口径统一和及时更新,现将我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基础数据定期统计发布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外国语大学基础数据定期统计发布制度》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0年10月29日

附件 

北京外国语大学基础数据定期统计发布制度

(2010年10月27日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一、本制度为《北京外国语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经2009年10月20日校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的补充。

二、学校建立定期收集、统计和发布重要基础数据的制度。

三、学校基础数据统计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发展规划处负责全校基础数据指标体系的建立及基础数据的管理、协调、汇总和发布工作,并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学校发展情况对基础数据指标体系进行不断完善。

四、校内相关单位负责基础数据的统计和提交,统计人员负责填报,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各单位提供的基础数据需经部门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签字盖章后提交发展规划处,并对数据口径和数据变动情况进行必要说明。

五、学校按学期进行全校基础数据的采集发布,一年两次。采集的时间点为每年3月1日、9月1日,发布时间为每年4月25日,10月25 日。

六、全校重要基础数据以文件形式印发校内各单位,同时发布在校园网数字平台上,供广大师生参阅。

七、全校基础数据以数据手册的形式,提供给校领导作为决策参考。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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